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美國作法 v.s.國內房地稅改革

淺介美國財產稅:調幅有上限,自用住宅優惠多

林育慈

2012年起,台北市相繼實施豪宅稅、囤房稅及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大大衝擊房市,一波波的改革,被輿論批評為「暴衝式」增稅,報紙社論與雜誌報導都可見到不動產業者、學者、住者提出房地稅制的批判與改革建議,在這當中,美國房地稅的制度與做法就常常被援引參照。
 類似台灣的房地稅,在美國稱之為財產稅(property tax),稅制歷史悠久,制度演進到現在,各州的稅制皆有不同。自建國以來中央或地方就一直依賴財產稅發展地方經濟,維持公共服務,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政收入來源,主要用於消防、治安、基礎設施、教育、環境改善等公共支出。納稅人通常是房地產的所有人,課稅標的可分為不動產與動產,不動產又可細分為商業、工業、自用住宅、轉租公寓等不同用途,動產則是附屬於該不動產上,如工業廠房裡面的大型機械設備各州稅法或各城市的財產稅率高低,有著隱含的制度設計目的,而與地方經濟發展目標息息相關,因為財產稅屬於地方稅,因此,美國五十州各州的稅法不同,各城市的財產稅稅率、優惠措施也有差異,端視地方財政需求而定。

關於財產稅,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規定

美國各的財產稅規定各有不同,行政程序上,每年由地方政府根據預算支出計畫,綜合考慮財產稅以外的其他收入等因素,據以推算出需要徵收的房地產稅收總額,然後除以房地產評估淨值得到名目稅率,再經地方議會審查通過後施行。以每個都市為例,財產稅率有別的原因來自於
    每個城市對財產稅的依賴程度:有些地方政府歲入主要來自於財產稅,有些主要依賴銷售稅或所得稅;為確保地方政府提供的市政服務品質,州政府必要時也會給予地方政府補助款額度的﷽﷽﷽﷽﷽﷽﷽﷽﷽﷽﷽﷽﷽﷽﷽市,﷽﷽﷽﷽﷽﷽﷽﷽助款以彌補無法從財產稅﷽﷽﷽﷽﷽﷽﷽﷽﷽﷽,以彌補稅收不足、又不能再多課財產稅的地方政府所需支出。
    不動產市價不同:財產稅率較低而房地產平均市價較高的城市,與財產稅稅率高而房地產平均市價較低的城市,可以課到一樣的稅收。以美國住宅單價最高的舊金山和最低的底特律為例,底特律的住宅實際稅率就須比舊金山的稅率高出20倍,才能有相當額度的財產稅稅收。
    每個地方政府的市政需求、歲收、支出狀況不同,因此稅率不同。
    掌握出租或商業不動產的財產稅實際稅率,要高於自用住宅的財產稅稅率此一原則,確保其他不動產稅收用來補貼自用住宅的稅賦負擔。

1978年加州稅法第十三條修正案通過,設定財產稅漲幅限制,並陸續影響其他
加州房地產價格在19601970年十年間房價快速飆升,平均增加了25%,,但財產稅率並未依比例下調,由於財產稅對某些貧困人口與家庭構成沈重負擔,特別是對那些靠著固定收入生活的人,整個美國西部獨戶住宅價格上漲又是當時全美國最快,其中以加州為甚。許多屋主面臨每年繳交的財產稅甚至暴增30%以上,公眾開始對地方政府不滿,而且財產稅占個人所得的負擔比例因此大為提高,稅負從商業不動產所有權人轉移到自用住宅所有權人,於是加州財產稅抗稅風潮從1970年代末期開始醞釀,到了1978年,納稅人以壓倒性多數通過財產稅法第13號修正案,接續著,相關配套措施也在80年代通過。稅法第十三條修正案的主要內容為:
    限制財產稅稅率不得超過財產價格的1%
    財產的評估價值(assessed value)不得超過其在19751976年期間的價值
    財產評估價值得隨著物價指數調漲,但每年增加幅度不得超過2%
    所有權異動時則依市價重新設定課稅價值,通常是以新的購買價格為基礎。
後來各州一一跟進修訂稅法,麻州則是1980年舉行全民公投,通過限制各市、鎮的財產稅不超過應稅房地產評估價值的2.5%。可見,加州稅法第13條正案對美國稅收制度的結構性影響,包括強化了州政府對財產稅的影響能力、開啟了公民限制地方收入的
﷽﷽﷽﷽﷽﷽﷽﷽﷽﷽﷽﷽﷽﷽﷽﷽﷽﷽﷽﷽﷽﷽產稅的影響能力、﷽﷽﷽﷽﷽﷽﷽﷽﷽﷽﷽﷽﷽﷽﷽﷽﷽﷽﷽﷽﷽民主時代。

是地方基礎建設的主要財源之一

財產稅是美國歷史上最悠久的稅種,源起於1638年,麻薩諸塞殖民地通過第一個稅收法,規定殖民地的每一個居民都要根據其財產價值,支付相應的稅收,等到美國建國後,有些財務狀況較好的東部週一度放棄徵收財產稅,到了1839年經濟衰退,各州才又相繼恢復徵收,而且通過修憲,實施統一稅制,不管動產或不動產、有形與無形,都徵收相同稅率,到了1902年,這樣的財產稅平均佔各州稅收總收入的45%

財產稅可視為獲得地方政府基礎建設與公共服務的成本,具受益稅性質,因為高素質的警消、道路、學校全都有助於房地產價格提升,依稅收效益原則,也應由這些房地產所有權人支付這些服務所需成本,有了這些財產稅的收入,地方政府才可以維持甚至改善既有的基礎建設與公共服務品質,並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由於財產稅具有區域特性,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刺激地方經濟、鼓勵地方再生的工具,而且,稅率會因地而異,隨著公共投資、學區、而有差異,因此稅單上附加的財產稅是有限期的,會隨著公共投資完成而結束。而地方政府要花的錢有多少是從財產稅來的,則是根據地方議會決定,來決定稅收多寡﷽﷽﷽﷽﷽﷽﷽﷽﷽、交通問題﷽﷽﷽﷽﷽﷽﷽﷽﷽﷽﷽﷽﷽﷽﷽﷽﷽﷽﷽﷽﷽﷽﷽﷽﷽﷽﷽﷽﷽

多年前國內為了推動捷運建設,需要籌措所需財源,同時解決中央與地方財務吃緊的窘境,曾打算引進美國的租稅增額融資制度(Tax Increment Financing, TIF),因為TIF是一種具有自償性的財務融通工具,是1970年代美國參與越戰造成聯邦政府財務緊縮的背景下,在全美各州廣泛採用,融資需求方為地方政府,融資提供方為因公共建設享受地價增值的地主,因為地方政府無需開闢新稅及提高稅率,就可取得基礎建設所需經費,可提高地方自主性與改善地方財政,與財產稅受益付費原則的制度設計雷同。

在不同地方政府各項稅種當中,所佔比重不同

我們再看看美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地方稅收當中,財產稅收入所佔的比重不同,除了財產稅,地方稅收來源拉斯維加斯為例,其主要地方稅收則是來自﷽﷽﷽﷽﷽﷽﷽﷽﷽﷽﷽﷽﷽﷽﷽﷽﷽還有銷售稅(sales tax)、營業稅(business tax)、菸酒稅等等,且各州的主要稅入所佔的比重不同以賭城拉斯維加斯所在的內華達州為例,主要的地方稅入來源有三:銷售稅、財產稅、賭博稅(gaming tax),尤其,賭城拉斯維加斯的酒店與賭場消費繳納的賭魔稅與銷售稅,在2014年,貢獻了地方政府45%的稅收。因為博弈產業每年繳納很多稅給地方政府,因此內華達州民無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而財產稅的稅率與負擔也遠比美國其他州還要低。[1]

鼓勵人民擁有自己的房子

美國政府除了鼓勵就業以外,也透過租稅設計減輕自用住宅所有權人的租稅負擔,從而幫助人民擁有可負擔得起的房子,1957年,新澤西州第一個實行對年長者的自用住宅予以免稅,之後相繼有24、補貼、延遲納稅、全部或部分稅額減免﷽﷽﷽﷽﷽﷽﷽﷽﷽﷽﷽﷽﷽﷽﷽﷽﷽﷽﷽付相應的稅收,﷽﷽﷽﷽﷽﷽﷽﷽個州採用類似的優惠措施。
租稅優惠採取的方式大致分為六大類型:限制房屋評定價格、稅額扣抵、提高免稅額、補貼、延遲納稅、全部或部分稅額減免。上述六大類型,再搭配不同屬性的住宅所有權人,有不同的優惠規定與計算方式,例如給年長者或其他年齡區間的所有權人、針對退伍軍人身份、是否是失能者、是否喪偶以及其他等等。
2014年幾個州政府的稅制為例,伊利諾州的自用住宅,若其所有權人是殘障人士,可享有6千美金的免稅額;紐約州的自用住宅,若所有權人是65歲以上的年長者,年所得不超過79千美金,可享有622百美金的住宅免稅額。總而言之,除了自用住宅所有權人基本的租稅優惠外,進一步給弱勢的所有權人租稅補貼與減免,因為各州規定不同,內容也非常繁複,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上美國林肯土地政策中心的網站進一步瀏覽[2]

財產稅支出在所得申報時可列舉扣抵

所有權人每年繳交的商業、工業、自用住宅等不同用途的財產稅,可以在每年所得申報時列為支出扣抵,扣抵的多寡視各州規定而異,但這樣的做法確實可以可吸引企業前往投資。

對我國現階段房地稅制改革的啟發

房地稅雖屬地方性稅收,然稅基、稅率或適用對象不宜隨便輕易調整的,而是要經過一番討論尤其要經過議會決定的,並非地方政府的財稅或地政機關自行決定的課徵對象與﷽﷽﷽﷽﷽﷽﷽﷽﷽﷽﷽﷽﷽﷽﷽﷽﷽﷽細分﷽﷽﷽﷽﷽﷽﷽﷽﷽相應的稅收,﷽﷽﷽﷽﷽﷽﷽﷽。再者,房地稅有受益稅性質,與所得稅不同,要因地制宜。

作為人民的基本權利,居住權是要被保障的,國家有義務也有責任要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因此,鼓勵擁有可負擔的住宅應該列為住宅政策的基本原則,也應該要被捍衛,才能進一步討論如何改善就業環境,提高人民的住宅負擔能力,必要時,如何增加住宅供給滿足住宅需求,甚至牽動到交通建設的配套措施,如此三方環環相扣,整合性的思考,才能同時解決住宅、就業、交通問題。(引用請註明資料來源,謝謝)

(作者為荷蘭台夫特科技大學 博士候選人、財團法人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 特聘研究員)






[1] http://www.nevadaresorts.org/benefits/taxes.php
[2] http://datatoolkits.lincolninst.edu/subcenters/significant-features-property-tax/Report_Residential_Property_Tax_Relief_Program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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